在欠款纠纷中我们应注意的问题
2015-07-22 21:04 | 来源:未知 | 作者:小萍

   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,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,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,更有甚者边白条都不打。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,若账务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,我们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  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,并不积极主张权力讨要货款,导致账权过了诉讼时效。

  另一种情况相反,就是积极主张权利,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证据。在诉讼过程中遇到账务人不认可账权人主张过权利,账权人已过诉讼时效时;账权人举不出主张过权利、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。以上两种行为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。在产生欠款后,一定要注意账权的诉讼时效,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。

  官司胜诉了,账务人有执行能力,但执行不了,也就是俗语说的“赢了官司,赔了钱”。上海讨债公司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注意做到两点:在诉讼过程中“保全”,让人民法院冻结账务人的相应财产,避免出现不能执行的局面。积极寻找账务人的财产,发现线索向人民法院反映,协助人民法院执行。

  许多企业都法院在通过诉讼清理欠款中遇到了许多不能理解的事情。明明对方欠款,起诉到法院,法院却不支持;明明经常去讨要欠款,法院却说过了诉讼时效;明明判决对方付款,偏偏拿不到钱。这些情况的发生,一方面使企业困惑,另一方面也打击了企业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追讨欠款的积极性。如何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,上海讨见真讨债公司为您总结了应做好。